安慶市
安慶市加快集裝箱運輸發展若干政策
為充分發揮我市港口資源優勢,促進我市港航經濟快速發展,推進安慶港成為長江經濟帶區域性港航物流中心、中下游集裝箱水水中轉中心,按照降低費用、改善服務、簡化手續、提效率高率的原則,制定本政策。
一、資金安排及兌現范圍
(一)2017、2018年度,市本級財政設立“集裝箱運輸發展”專項基金,專款專用。
(二)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政策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一票否決”的企業、項目,不再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企業降低運營成本
(三)鼓勵生產貿易企業從安慶港進出運輸集裝箱。
1.對從安慶港進出運輸集裝箱的車輛,單程運輸距離在
2.為吸引安慶周邊箱源,提升港口競爭能力,凡單程運輸距離超過150(含)公里的,每公里按10元進行補貼。
3.市域內生產企業,年箱量超過120標準箱(重箱)的,存量部分,每標準箱按10元獎勵;增量部分,1000標準箱(重箱)以內(含1000標箱),每標準箱獎勵120元。超過1000標準箱(重箱)部份,每標準箱獎勵240元。市域外生產企業,存量部分,每標準箱(重箱)按10元獎勵;增量部分,以上年度為基數,每增加一個標準箱(重箱),獎勵240元。增加箱量超過300標準箱(重箱)的部分,每標準箱(重箱)獎勵480元。
4.鼓勵企(qi)業實(shi)施散改集、件改集。按(an)當年完成散改集、件改集量,每標準箱給予100元獎勵。
對于掛兩個(含)以上牌子的企業(即一套人馬、多塊牌子)以及實施散改集、件改集的企業,以上獎勵條款僅就高申報享受其中一項。
(四)支持代理企業代理利用安慶港進出運輸集裝箱。
對代理利用安慶港集裝箱運輸的船、貨代公司,存量部分按每標準箱(重箱)5元給予獎勵。增量部分,外貿集裝箱(重箱)每標準箱按100元獎勵;內貿集裝箱(重箱)每標準箱按60元獎勵。年進出口集裝箱達到5000標(biao)準箱(重箱)的,追加一次性獎勵10萬元;年進出口集裝箱達到10000標準箱(重箱)的,追加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于掛兩個(含)以上牌子的企業(即一套人馬、多塊牌子),以上獎勵條款僅就高申報享受其中一項。
(五)支持船運公司加密集裝箱運輸直航、掛靠航線。
1.對在安慶港開辟安慶至上海(太倉)直航航線企業,航線穩定在一年以上,且全年不少于48個航次,年運箱量5000(含)標準箱以上,同時,在安慶港年中轉箱量在5000(含)標準箱以上的,每航次補貼15萬元。
2.對在安慶港開辟安慶至重慶直航航線企業,航線穩定在一年以上,且一年不少于48個航次,年運箱量5000(含)標準箱以上的,每航次補貼15萬元。
3.對在安慶港開辟始發航線的航運企業,且終點港在南京(含)以下,全年不少于48個航次,年運量5000(含)標準箱以上,同時,在安慶港年中轉箱量在2000(含)標準箱以上的,每航次補貼5萬元。
4.對在安慶港開辟中國沿海直航航線的航運企業,航線穩定在一年以上,且全年不少于12個航次,年運箱量1000(含)標準箱以上的,每航次補貼15萬元。
5.對(dui)掛靠安慶港航線的航運企業,航線穩定在一年以上,且全年不少于36個航次,年運箱量1000(含)標準箱以上的,每航次補貼2萬元。
(六)促進水水轉運。
對在安慶港水水中轉發生的集裝箱港口裝卸、堆存費用,按照中轉箱量補貼,每中轉一個標準箱空箱補貼100元,重箱補貼200元。
(七)減少行政性收費。
凡涉及港口行政收費的單位和部門,國家有明文收費標準的要按照國家下限標準收費,沒有明文標準的,一概不收費。
三、多方面提升口岸服務質量
(八)完善口岸協調機制。成立市港口物流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口岸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市重大辦。市重大辦牽頭,定期召集各相關口岸查驗單位、安慶港有限公司、代理公司等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港口集裝箱運輸中存在的問題,重大問題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九)加快(kuai)推進通關(guan)制度(du)改(gai)革。實行“5+2”全天候工作制,進一步加快集裝箱通關速度,提高通關質量。各口岸查驗單位、安慶港有限公司以及船、貨代理等單位,要建立港航EDI信息平臺,實行互聯互通、資源共享,逐步使國際集裝箱運輸運量采用電子數據交換,實現集裝箱電子艙單數據共享,提高通關效率。
(十)提(ti)升服務(wu)能力。檢驗檢疫等部門對集裝箱箱源、檢疫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減免進出境集裝箱查驗費、熏蒸費,縮短集裝箱檢驗檢疫流程時間,除衛生除害處理規定時限外,現場檢疫查驗當天完成。海事等部門對集裝箱班輪的開航前檢查和安全檢查,實行提前告知、約時檢查,在港停留少于24小時的,進出口手續合并辦理。公安、交通等部門建立多條集卡運輸綠色通道。相關執法部門對符合國際標準集卡不因尺寸原因進行處罰,方便集卡車的進出。
四、附則
(十一)成立考核小組。
市重大辦牽頭,成員單位由市財政局、市監察委、市交通運輸局(港航管理局)、市商務局(口岸辦)、安慶海關、安慶檢驗檢疫局組成。日常審核由安慶港有限公司負責船運公司、船、貨代公司,航線航次、生產貿易企業箱量等補貼申請的初審,經市港航管理局復審,市重大辦、市財政局復核確認。年度補貼經考核小組成員單位聯合會審、公示,報市政府批準后撥付。
(十二)本政策與市財政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
(十三)本政策執行期為
(十四)本政策由市重大(da)辦、市財政局負責解釋(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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