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通知公告
各縣區(qu)、園區(qu)經信部(bu)門:
根據省經信廳《關于做好2021年綠色工廠推薦和第二批省級綠色工廠復審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安徽省綠色工廠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皖經信節能〔2019〕98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21年安徽省綠色工廠推薦及第二批省級綠色工廠復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安徽省綠色工廠推薦
(一(yi))請對照(zhao)《暫(zan)行辦法》第五條(tiao)基本條(tiao)件(jian)的(de)要求,組織轄區內符(fu)合條(tiao)件(jian)的(de)制(zhi)造業(ye)(ye)企業(ye)(ye)積極申(shen)報,指導企業(ye)(ye)編制(zhi)評(ping)價報告,并對企業(ye)(ye)申(shen)報材料進行初(chu)審,嚴格把關,擇優推薦(jian)。
(二)申報企業需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jx.ah.gov.cn)“企業云”服務平臺系統進行填報,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要求PDF格式,帶公章),并確保提交的材料完整。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咨詢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聯系人:樊迪,聯系電話:)。
(三)請于2021年6月15日前將推薦匯總表(附件2)以及所推薦的綠色工廠申報材料(紙質版三份)報送至市經信局節能科,同時通過“企業云”服務平臺將企業電子材料提交。
(四)結合各載體規上企業數量及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情況,具體推薦名額見附件1。
二、第(di)二批省級綠色工廠復審(shen)
(一)請根據《暫行辦法》第十二條關于“復審”的有關要求,督促2018年公布的第二批省級綠色工廠企業(名單見附件3)總結近三年來綠色工廠建設管理和持續建設情況,填寫第二批省級綠色工廠復審表(附件4),形成復審材料。
(二)請對企業復審材料進行審核并對企業綠色發展現狀進行現場復核,重點核查在近3年的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是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是否存在注銷、停業等情況,是否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等情況。我局將抽取部分企業進行現場復核。
(三)請于2021年6月15日前將第二批省級綠色工廠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5)一并報送。同時將審核后的第二批省級綠色工廠復審材料電子版(蓋章PDF和word版)打包發送至聯系郵箱。
聯系人:陳晨,王露露 聯系電話:8355683
附件:1.各載體推薦數量
2.2021年安(an)徽省綠色工廠(chang)推薦匯總表
3.第二批省(sheng)級綠色(se)工廠名單
4.安徽省(sheng)綠色(se)工(gong)廠(chang)復審表
5.第二批(pi)省級綠色工廠(chang)復(fu)核情況(kuang)匯總表
6.省經信廳《關于做好2021年綠色工廠推薦和第二批省級綠色工廠復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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