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 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中央、省駐六安有關單位:
????《六安市支持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的(de)若干措施》已(yi)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xing)。
???????????????????????????????????????????????????????????????????2020年11月18日
六安市關于支持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鼓勵引導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提高創新發展能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鼓勵知識產權創造
1.對獲得新授權的國外發明專利的本市注冊登記企業或組織,給予每件2萬元獎勵;同一國外發明專利經2個(含2個)以上國家授權的,給予4萬元獎勵。
2.對獲得新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的本市注冊登記企業或組織,給予每件1萬元獎勵(當年給予0.5萬元獎勵,第三年憑年費繳納憑證給予0.5萬元獎勵);對從市外受讓發明專利用于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的企業,依據轉讓合同申請本條款獎勵。
3.對獲得新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職務發明人,按每件0.5萬元給發明人獎勵。
4.對國內發明專利自授權之日起10年內享受政策減免后的年費,給予全額資助;不享受政策減免的年費,給予50%資助。
5.對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驗收合格的,給予30萬元資助。
6.對新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良獎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優良獎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7.對代理本市發明專利年度申請量達到100件(含100件)以上的專利代理機構,給予5萬元獎勵。
8.對代理本市發明專利年度授權量達到20件(含20件)以上的專利代理機構,給予5萬元獎勵;達到30件(含30件)以上的,給予10萬元獎勵。
9.對新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且在本市范圍內從事專利工作滿1年的人員,給予1萬元獎勵。
10.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試點高校,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11.對新認定的國家、省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12.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示范縣區,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縣區,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13.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獎勵。
14.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15.對新認定的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的申請人和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16.對新核準注冊的國際商標所屬本市注冊登記企業,給予每件2萬元獎勵;同一國際商標經2個(含2個)以上國家注冊的,給予4萬元獎勵。
17.對新獲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注冊人和地理標志產品的申請人,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
18.對新認定的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和新獲批的國家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項目,分別給予申請人20萬元獎勵。
19.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20.對新認定的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二、推進知識產權運用
21.對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擔保業務,年知識產權擔保貸款額累計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擔保機構,給予20萬元獎勵。
22.對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從市外運營發明專利轉讓給市內生產經營性企業實際運用產生效益的,按轉讓每件發明專利給予0.3萬元獎勵,每個中介服務機構每年獎勵較高不超過30萬元。
23.對經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批準開展專利導航、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通過評審驗收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補助。
24.對新獲得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單位,給予5萬元獎勵。
三、其他
25.市政府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本政策措施由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
26.本政策措施由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